11月28日上午,泉州城建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組織本部及權屬企業全體專兼職紀檢監察人員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部署落實集團黨委新修訂的紀檢監察監督機制。
會議首先對黨的二十大報告中關于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正風肅紀反腐等內容進行解讀,要求集團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充分認識黨的二十大的重要意義,做到學深悟透,要忠誠履職擔當,提升監督質效,從嚴從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統籌謀劃工作,推動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見效。
會議詳細介紹了“升級”后的垂直監督、聯動監督等兩項監督機制。集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市監委駐泉州城建集團監察專員黃衍托就推進落實監督機制,重點強調三個要求:
高度重視,提高思想認識
要深刻認識修訂監督機制是集團黨委、紀委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的重要舉措,是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從講政治的高度抓好制度貫徹落實。
熟悉制度,迅速貫徹落實
要深入領會制度的精髓實質、充分知悉工作要求,結合企業實際進一步細化聯動監督事項、監督清單,按垂直監督機制要求設置紀檢監察監督檢查組,做好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確保如期有序鋪開。
壓實責任,統籌有序推進
各權屬企業紀檢委員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及時傳達報告會議精神,推動所在企業黨組織抓好貫徹落實,迅速統一思想、凝聚合力,有序推進、有效落實監督機制,上下合力共同擦亮這一城建特色紀檢監察監督品牌。
會議在各權屬企業設10個分會場,集團紀委全體專職人員及各權屬企業紀檢委員、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工作職能部室)負責人、專兼職紀檢監察人員共59人參會。
2020年,集團推出了垂直監督、聯動監督、一線監督等具有城建特色的紀檢監察三項監督機制,本次對垂直、聯動監督機制進行修訂完善,旨在通過構建覆蓋集團各級企業和一線項目的紀檢監察監督機制,實現從部分覆蓋到全面覆蓋、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轉變。“升級”后的三項監督機制,有這些特點——
垂直監督“再下沉”
修訂《泉州城建集團紀檢監察機構關于實行掛鉤聯系與片區協作加強對權屬企業垂直監督的實施意見》,將“常態化派出監督檢查組,加強對權屬企業日常綜合監督”的監督方式向下延伸,在有三級企業的二級企業設置紀檢監察監督檢查組,各級監督檢查組通過列席決策會議、開展監督檢查、處置問題線索等方式,持續強化對權力運行過程的監督,實現監督職能向下推進、監督力量向下貫通。
聯動監督“再擴展”
修訂《關于建立集團紀檢監察機構與所在企業職能部室聯動監督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將聯動監督模式從“集團紀委+職能部室”擴展到“集團各級紀檢監察機構+所在企業職能部室”,在各權屬二級企業建立各權屬企業紀委書記(紀檢委員)擔任總召集人的聯動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實施“半年一會議”“一季度一反饋”,督促所在企業職能部室重點對監管職責范圍內 “事”的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構緊盯“事”背后的履職情況、廉潔問題,突出對“人”的監督,形成監督合力。
機構力量“再加強”
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權屬企業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規范權屬企業紀檢監察機構和人員設置、工作職責、監督方式等,強化集團紀委對權屬企業紀委書記、紀檢委員的履職考核和結果運用,規定權屬企業紀委書記、紀檢委員、紀委副書記、紀檢監察室主任的評先評優、調整轉任、提拔使用等應事先征求上一級企業紀委或紀檢委員意見等,通過發揮兼職紀檢委員職能作用,確保三項監督機制在權屬二、三級企業有效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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